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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的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诉状范本

青岛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Tags: 事实收养的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解除收养关系诉状范本

  丁玉华,青岛婚姻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事实收养的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事实收养在我国很常见,原因是许多农村人不懂法,觉得只要双方自愿,就好,于是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收养,时间久了,事实收养也就存在了,但也有些因为关系恶化想解除收养的,因此,想必大家都想知道,关于事实收养的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事实收养的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


  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达到了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法院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第三,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如果养父母,既不缺乏劳动能力,又不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可以不给付生活费。


  二、事实收养与非法收养、合法收养的区别


  1、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2、而非法收养是指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行为。非法收养是法律不允许的,但事实收养并不违法。


  3、合法收养是符合收养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条件,即比非法收养更加合法性,比事实收养多了公证或登记手续。


  三、事实收养的条件


  1、收养人的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被收养人的条件


  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其他条件


  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


  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事实收养的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的内容,由此可知,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解除收养关系诉状范本

  原告:xxx,女,1926年1月29日生


  被告:xxx,男,1957年2月21日生。


  案由:原告XX诉称,1960年原告丈夫及大女儿去西安玩,被告亲生母亲因丈夫去世,让原告丈夫将被告收养,被告当时年仅3岁。被告生母一直不将被告的户口转来,直到1968年户口普查被告才报上户口。原告省吃俭用供被告生活、上学,并于1979年给被告办理了结婚。被告婚后的两个孩子均由原告及丈夫带大。现原告老了,被告便虐待原告,行为令人发指。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


  2、判令被告补偿原告收养期间的抚养费、教育费75000元;


  3、现院前后都有大路,从后界起往前15米扎界给被告;


  4、街房归原告,上房给被告,厢房给三个女儿;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具状人:xxx


  x年x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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