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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如果要公证,应该是先公证还是先登记?以哪个时间作为收养成立之日?
青岛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登记与公证,没有直接联系。收养登记并不要求必须公证(外国人收养除外),登记是收养关系依法生效的要件,而公证不是。公证也只是对双方的收养协议进行公证。因此,如果在前公证,而不能被审查登记,同样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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