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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无过错方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多分财产?
青岛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过错”包括婚外情、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家庭暴力、恶意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当另一方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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