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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妹”案:基本查清翟振锋部分违法违纪事实

友微博举报称“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某之女拥有11套经济适用房”,此事在网络上不断发酵,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记者今天从郑州市委宣传部获悉,在“房妹”事件经媒体曝光之后,2013年1月4日,郑州市检察院正式对翟振锋立案查处;1月6日,翟振锋被郑州市检察院刑事拘留;1月7日,郑州市委主要领导听取专案组汇报,并要求专案组“此案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1月8日,郑州市“翟振锋专案组”约见了郑州“房妹”事件相关举报人。

长春律师郭某了解到,目前,专案组调查确定,翟振锋一家曾有31处房产,已出售7套,现有24套,但均不是经适房。其中有20套是兰亭名苑小区的房产,其中有1套属于补差商品房,3套属于项目3期的纯商品房,剩下全是商铺,系2010年河南兰亭房地产有限公司解散前按股份比例分得。另外11套房产均是其家庭经商获利所购,其中的6套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

专案组还发现,二七区房管局两名工作人员违规通过翟振锋妻子李淑萍取得27套经适房源。此外,对于翟振锋一家存在伪造户口、弄虚作假骗取二胎生育指标等问题,相关人员的追责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长春律师郭某了解到,郑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翟振锋曾挪用公款3000万元,虽已连本带息交回,但已构成违纪,2011年10月,二七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翟振锋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7万元上缴财政。专案组初步调查显示,对挪用公款,翟振锋存在伪造“集体研究决定”的嫌疑。郑州市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上述调查存在问题,也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