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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妇女维权:家庭纠纷类案件成热点

  家庭纠纷案件比重较大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家庭纠纷比重较大,占29%。其主要涉及财产纠纷、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夫妻抚养等问题,而财产纠纷的比重占大部分。据分析,引发财产纠纷的原因主要是,针对家庭里老人即将过世的现状,一种是子女之间对财产分配不能达成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另一种是由于再婚而引发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矛盾。由再婚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一方病重期间,强迫另一方与之离婚,从而达到剥夺其财产继承权的目的,针对这种现象妇联除了要做好相关的调解工作和法律帮助工作之外,还要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让广大再婚妇女尤其是老年再婚妇女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抚养、赡养、扶养纠纷的案件中,因老年人引发的赡养案件较少,说明社会上对老年人进行赡养已形成风气,多为夫妻之间的扶养和针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理解和不执行。

  现代女性理性看待离婚问题

  2010年,锦州市妇联接待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219件,占信访问题的62%。虽然总量有所增长,但是所占比例却下降了5.9个百分点,说明基层维权示范站和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发挥了重要作用,妇女之家的建立也将许多婚姻家庭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但是,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案件依然很突出。

  据分析,这一类型信访案件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在离婚这个问题上勇于面对,积极维权的心态。妇女在离婚时敢于走向社会寻求帮助,在处理离婚事件过程中摆脱了过去的盲目和不懂法的现象,呈现一种理性的、法制的观念,懂得用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来访女性在婚姻关系走到尽头的时候,主动来咨询有关离婚中的一些关于财产、子女抚养的问题,力争做到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又合情合理,这也是妇联多年普法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果。

  夫妻间家暴信访量依然突出

  在婚姻家庭的信访案件中,夫妻间家庭暴力信访总量为62件,为全部案件的17.6%,为婚姻家庭类案件的28.3%。虽然比例较之2009年有所下降,但是仍为信访案件中最主要的问题,绝大部分仍然是夫妻间的家庭暴力。从现有统计情况看,其中家庭暴力发生率较高,已经连续几年排在上访的第一位;而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取证难仍然存在,主要是受害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差,主观认知程度差,保护自己意识差,所以平时受伤后,不敢也不愿意报警或做验伤鉴定,造成了既无人证也无物证,使家庭暴力行为不为外人所知;另外家庭暴力普遍持续时间较长。一部分群众,甚至是受害妇女思想中也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矛盾,“家丑不可外扬”,外人不应该插手。同时,婚姻基础差、双方了解不够、婚外情、家庭经济困难、一方经济地位的下降也都是引发家庭暴力的重要因素。除了家庭内部矛盾和家庭成员素质的问题之外,法律体系的不健全纵容了家庭暴力行为。现有的针对家庭暴力的法规,存在着规定不明确、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这些问题,使一些查处部门在惩戒家庭暴力行为时,推脱责任,互相推诿,成为了家庭暴力滋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