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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房屋遗嘱公证的有效期

青岛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Tags: 继子女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房屋遗嘱公证的有效期

 丁玉华律师,青岛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子女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现在倡导婚姻自由,结婚快,离婚也快,对于有子女者离婚的,再婚后必然会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一般是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那么继子女是否具有平等分配遗产的权利呢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继子女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继子女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婚生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权利是同等的。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一般情况下,继承份额相等。


  二、遗产继承顺序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三、遗产继承的方式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和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一致的,只要尽力相应的抚养赡养义务,就有权利继承遗产。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继子女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房屋遗嘱公证的有效期

  在我国的继承法中,遗产有很多种,房子车子金钱等等,被继承人只有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而房屋遗嘱公证是继承人去办理的公证手续。那么房屋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怎样走房屋遗嘱公证的有效期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遗嘱公证需要什么


  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遗嘱公证流程


  1、立遗嘱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办理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3、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房屋遗嘱公证的有效期


  房产遗嘱公证,是否有有效期是分两种情况的:


  第一,该公证遗嘱属于继承遗嘱的,除非遗嘱中有特别的约定,否则一直有效;


  第二,该公证遗嘱属于赠予遗嘱的,有有效期,有效期为两个月。


  对于第二种情况,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遗嘱公证的有效期;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应该也都知道遗嘱继承公证的有效期一般都是两个月,大家不要错过了时间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